中華男籃因保險問題導致組訓困難,加上歸化球員阿提諾(William Artino)合約到期,即使在中國CBA效力的劉錚歸隊,仍在男籃亞洲盃資格賽吞下2連敗,日前更以53比106的懸殊差距狂輸菲律賓,後勤無力不僅讓隊長劉錚感嘆發文,連前男籃國手張宗憲、網球女將謝淑薇也加入戰局。
而據《TVBS新聞網》取得日前籃協會員大會的錄音中指出,郭俊仁要球員別總是先談利益,還說,「你要有獎勵,是不是也要有獎懲制度?」並反問球員出場若丟了臉、打不出成績怎麼處理?
洪孟楷質疑,開餐廳的老闆可以跟廚師說,有客人點菜我才付薪水?請秘書到公司服務,難道可說公司有賺錢才要發薪水?如果上述所說都很荒謬,那憑什麼選手出賽連最基本的出賽費都要扣住?出賽費不等於奪牌獎金,絕不要混為一談。
《國民體育法》第21條規定:「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具收益之商業性賽會時,應支付選手出賽費。」
洪孟楷說,立法精神就是只要該賽事有賣門票、轉播權利金、廣告等,代表出賽的選手就理應拿到出賽費。他指出,現在有些體協就會扭曲解釋為,要「獲利」才付費,基本上這嚴重扭曲法令,主管機關體育署也應當強制要求依法行政,而非放任選手與協會自行協商。
他痛批,姑且不論籃協代表的發言最終是否成為結論,但「慣老闆」的嘴臉最讓人厭惡,只想獲利、不把球員當資產,那怎麼能帶兵又帶心?請籃協收回這樣的言語,並且希望這種心態,不要再發生在任何一個體育協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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