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10點強打|我不是賣黃牛票!誤踩地雷罰10倍 《文創法》殺無赦 請杯星巴克都觸法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L小姐,去年在網路上轉讓韓國女子團體aespa的演唱會門票,當初她考量搶票時花費的加入會員手續費、交通費等,一張加價900元與400元轉讓,卻被網友檢舉加價販售,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也就是「販售黃牛票」為由裁罰26萬4000元。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L小姐,去年在網路上轉讓韓國女子團體aespa的演唱會門票,當初她考量搶票時花費的加入會員手續費、交通費等,一張加價900元與400元轉讓,卻被網友檢舉加價販售,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也就是「販售黃牛票」為由裁罰26萬4000元。
【記者張綵茜/台北報導】演唱會熱潮帶動門票轉售,但「黃牛條款」嚴格規定不得加價,上路兩年已累積36件訴願。有人多要兩杯咖啡就挨罰4.6萬元,甚至小幅加價、未成交也算違法;台北市議員曾獻瑩今(10日)呼籲北市府應加強宣導,也提醒民眾小心觸法。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演唱會門票詐騙行之有年,廖姓、徐姓男子利用臉書、Dcard等社群平台以販售熱門演唱會門票方式實施詐騙,甚至創立購票群組,再由廖、徐2人分飾賣家與買家,營造搶購氛圍,透過狡詐的「三方詐騙手法」買空賣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