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惡男挖眼女店員輕判!「這些人」嚇壞搬家 事發超商也清空待租
【記者陳宏銘/屏東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挖眼案,一、二審法院認定楊姓男子不滿潘姓女店員制止他抽煙,徒手挖眼虐打,加上曾持菜刀砍傷婦人,2罪共判刑5年,檢方雖認為量刑太輕再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壹蘋新聞網》走訪事發村落,此案相關人員均因此駭人事件搬離村落,連事發超商也關門出租店面。
【記者陳宏銘/屏東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挖眼案,一、二審法院認定楊姓男子不滿潘姓女店員制止他抽煙,徒手挖眼虐打,加上曾持菜刀砍傷婦人,2罪共判刑5年,檢方雖認為量刑太輕再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壹蘋新聞網》走訪事發村落,此案相關人員均因此駭人事件搬離村落,連事發超商也關門出租店面。
【記者郭芷余/高雄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挖眼案,一、二審法院認定男子楊寶勝僅因不滿潘姓女店員制止他抽煙,竟徒手挖眼虐打,加上先前曾持菜刀砍傷婦人,2罪共判刑5年,檢方認為量刑太輕再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郭芷余/高雄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挖眼案,一審法院認定男子楊寶勝僅因不滿潘姓女店員制止他抽煙,竟徒手挖眼虐打,加上先前曾持菜刀砍傷婦人,2罪共判刑5年。檢方認為判太輕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早仍判5年。
【記者陳宏銘/屏東報導】去年9月下旬震驚社會的屏東超商挖眼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二審見解,挖眼虐打以及先前持菜刀砍傷婦人,2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屏檢對此表示,尊重院方三個審級的見解,會注意5年後楊男服刑後,衛生單位如何執行社會安全網。居民則說,5年後,別再村庄內出現了,村民絕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