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三讀!工廠失火未派人提供資訊可罰1000萬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計增修24條文。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感謝立法院委員支持通過修正法案,讓消防安全制度更趨完善;本次消防法修法是因應去年屏東明揚大火及近年來消防人員殉職事件,以及社會對於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員工作安全之高度期待;此次修法有兩大重點,分別是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強化消防員職安保障;另為強化吹哨者機制並提升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增進公共安全。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計增修24條文。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感謝立法院委員支持通過修正法案,讓消防安全制度更趨完善;本次消防法修法是因應去年屏東明揚大火及近年來消防人員殉職事件,以及社會對於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員工作安全之高度期待;此次修法有兩大重點,分別是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強化消防員職安保障;另為強化吹哨者機制並提升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增進公共安全。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22條文、增訂職安專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6日)審議《消防法》,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專章中將加重處罰,如果沒有辦法再達到法定上面的要求,最高可罰1000萬元,如果有重大傷亡,有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盼今天審查順利。不過民進黨籍召委吳琪銘也在會議前表示,行政院版與民進黨立委范雲的版本因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因此無法審查,遺憾本會期無法完成修法,希望朝野將福國利民的法案放在最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