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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前縣長李沃士收賄判7年半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金門前縣長李沃士收賄判7年半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國民黨籍金門前縣長李沃士夫妻被控2011年間涉嫌收受徐姓業者百萬賄款後,以縣長權勢壓低金酒公司酒基售價,協助推動高端白酒行銷中國,檢方獲報偵辦後,2015年間依貪汙罪起訴李沃士,一審認定李男犯行判他8年、李妻4年,二審則改判2人無罪,最高法院發回後,金門高分院更一審再改判李男7年6月,李妻仍無罪,再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合議庭判決後立刻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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