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獎勵容積弊案、政治獻金假帳2案,台北地檢署今天(25日)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有違市長就職宣誓條例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遭具體求刑28年6月,其他在押被告李文宗也分別求刑17年4月、沈慶京7年、應曉薇16年6月、彭振聲3年。合議庭稍早表示晚間18點30分開庭,由江俊彥審判長負責柯文哲、許芳瑜法官負責沈慶京、應曉薇、楊世賢法官負責李文宗、彭振聲,但會再斟酌辯護人是否閱卷完成。據了解,這次聽庭民眾須嚴守手機「關機」,而不僅是「關靜音」,看來北院也是格外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