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檢廉調偵辦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獎勵容積弊案、政治獻金假帳2案,經過約7個月偵辦,今天(25日)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除柯文哲,其餘在押被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4人及應的助理吳順民、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暨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等9人遭起訴,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威京法務經理陳俊源則獲緩起訴,其餘3人則罪嫌不足不起訴。其中柯文哲被求刑28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