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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社宅用地納入整開區取得設施 籲請地方政府配合

國土署:社宅用地納入整開區取得設施 籲請地方政府配合

【地產中心/綜合報導】對於日前立法委員與民團召開記者會,主張修正住宅法將「區徵、重劃與社宅政策制度性結合」訴求,國土管理署回應,內政部已配合112年12月行政院院會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辦理整體開發時,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土地供興建社會住宅使用,並且刻正研擬「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土地規劃及取得實施方案」(草案),並將報奉行政核定,以利相關單位依循辦理。國土管理署呼籲,請地方政府日後辦理整體開發案時應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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