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凶宅漏洞是持有期間沒出事就未必告知曾是凶宅。根據內政部定義,凶宅是在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建築「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死亡案件,但不包括自然死亡。然而其中存在漏洞,例如一間房可能過了好幾手,屋主想賣房,只要在他持有期間未再發生命案,下次轉手他就不一定告知買方,該戶在他持有之前曾是凶宅。

房屋一旦出過事情,左右鄰居都會知道也打聽的到。翻攝591/資料照
房屋一旦出過事情,左右鄰居都會知道也打聽的到。翻攝591/資料照

第二種凶宅漏洞是轉多手洗白。早期常見投資客在法拍取得凶宅之後,迅速轉手,加價上百萬小賺出場;或以「左手換右手」洗白,讓凶宅經過多次轉手,只要在屋主持有期間沒有出事,也就未必有義務告知買方是否凶宅,而買方也很難舉證,上一手屋主是否知情該房曾經是凶宅;而且經過多次轉手,也能拉高行情,持續增值,賣價也越來越高。

第三種凶宅漏洞是出房門才斷氣也不算凶宅。很多凶宅會有紀錄,但不一定得知確切死亡地點,依法律角度,只要不是在屋內斷氣,房屋就不算凶宅。

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黃瑋諭指出,早期有人在出事之後叫私家救護車來載人,假裝急救,試圖讓斷氣證明寫在救護車上,而非屋內,但現在幾乎沒有人敢鑽這種漏洞,因為依照民間習俗看法,只要房子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無論自殺或他殺,只要到院之前斷氣就是凶宅,而且周邊鄰居也會知道,賣方有義務告知,房價也會減損。

第四種是打掉重建。凶宅標註針對建物所有權、而非土地,因此市場上經常聽說凶宅,卻少有凶地的說法。有投資客專門針對凶宅透天,以低價入手再打掉重建,蓋成2棟全新別墅出售,獲利至少2成以上,而且在法律上也站的住腳。不過憑良心說,為避免日後有爭議,還是會告訴買方該凶地的歷史,買方真的不介意再買。

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指出,砍掉重建之後,雖法理上站的住腳,但消費者早晚會從鄰居那裡得知,後續難免有糾紛。而且想靠這種手法獲利,需考量入手成本,若是上億豪墅出事,入手成本不低,再打掉重蓋也根本不划算。

第五種漏洞是一般民眾很可能不小心租到凶宅。黃瑋諭分享,雖然新版租賃契約規定,房東有責任告知租客資訊,但坊間很多房東租屋是以私約形式處理,也有很多投資客買凶宅的目的是出租,而且喜歡買年代久遠的凶宅出租,他一位朋友擁有敏感體質,曾經租住凶宅,入住之後經常聽到樓梯間有聲音,甚至看到有人上吊,跑去問房東卻不承認,後來才輾轉得知,房東的媽媽20幾年前在該房上吊自殺,嚇得他趕快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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