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作戰運用規劃,國防部說明,依「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建構「多域拒止,韌性防衛」作戰整備方向,建立各軍種無人機專責部隊,依作戰任務劃分「聯戰、戰術及戰鬥」等3個層級兵、火力運用。
聯戰層級部分,執行長時間、遠航程的台灣周邊聯合海空域偵蒐、監視與攻擊任務;戰術層級部分,戰時執行對敵海上及登陸部隊目標偵蒐及識別,誘使敵艦船團消耗防空飛彈,以及協力聯合反登陸、濱海及灘岸作戰。
戰鬥層級部分,採即時偵蒐及識別,延伸原建置武器攻擊及警戒距離,精確標定目標位置,進行即時攻擊,縮短作戰反應時間,以協力遂行濱海、灘岸戰鬥、縱深防禦及持久作戰。
針對訓練規劃,國防部指出,現行專責軍種無人機訓練機構,計有陸軍無人機訓練中心、海軍專長訓練中心、陸戰隊專長訓練中心及空軍航院技訓中心等4個專責單位,集中資源於戰術層級實施高階訓練,計「無人機師資班」等10類,以擴充訓練量能;另規劃第1、2類監偵型無人機飛行訓練,責由部隊師資施訓簽證,擴增三軍部隊無人機基礎戰力。
國防部也說明,另依基礎訓練、專長訓練、駐地訓練、基地訓練、聯合演訓與後備教育召集等階段,採循序漸進、逐步強化方式推展,以培訓人員取得專長證書、強化操作技能、任務規劃、戰術運用及戰力整合等能力,滿足各類型部隊戰力需求,以因應未來無人載具作戰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