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行政院宣佈新規定,要求所有所屬機關人員在前往香港、澳門前需通報所屬機關並錄入系統,明年6月30日前為宣導期,即7月1日起正式執行、進行懲處。此舉旨在加強對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的管理及安全預防。
重點整理如下:
- 所有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赴香港、澳門需事先通報所屬機關並完成系統登錄。
- 規範從明年6月30日以前為宣導期,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啟動懲處措施。
- 公務人員需警惕會見或聯繫具有安全風險的特定身分人員。
- 在香港、澳門過境轉機也需事先通報,若有突發狀況依個案狀況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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