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除適用範圍新增強化電力系統,另為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以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整體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為5900億元。
新增的450億元額度當中,除預留200億元用於產業支持,另外200億元用以強化電力韌性、加碼40億元照顧弱勢族群,並增加10億元左右用以普發現金作業所需的相關經費。
吳思瑤今天受訪時表示,民進黨團會議8日已達成清楚共識,黨團成員都認為普發現金可以做,但合憲性不能偏廢,要讓違憲成為合憲,讓預算權回歸行政院的主導權,因此,應優先修正「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再編列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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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也提到,黨團極多數意見都認為不能由立法院片面決定發現金,像是過往前總統蔡英文、馬英九普發現金或發放消費券都是由行政權發動,因此黨團意見就是要求合憲,由行政院拿回分配、支用等預算主導權。
吳思瑤說明,行政院今天通過的特別條例修正草案,符合民進黨團多數成員的主張,也就是普發現金、不排富,對弱勢擴大照顧,總體特別預算的金額會往上調升,希望朝野快速支持。
對於發放的期程,吳思瑤回應,第一關先由立法院朝野通過特別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才有編列特別預算的授權,若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急著要趕快發,希望能支持合憲性的期程在立法院加速推進,快的話,行政院今天將草案送抵立法院後,立法院可比照風災特別條例的處理,只要朝野有共識逕付二讀、快速進行黨團協商,就可望在8月底前通過。
吳思瑤估算,若修正案8月通過後,接著行政部門盡速據以編列特別預算送進國會,立法院就能在9月開議時處理特別預算案,待特別預算通過後,給予行政院合宜的行政流程時間,在朝野同心情況下,推估最快10月可以發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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