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鎮軍發文表示,「原來在某些人口中,立委只要持有股票,就該乖乖閉嘴不監督,政府與財團之間的掛勾,居然用幾張股票就可以被收買?」他直言這種想法不是無知,就是壞,而且壞得很徹底。
他認為自己買股票,本質上是公開市場的合法投資,依法申報、盈虧自己扛,除非涉及重大股權、經營職務或特定利益輸送,否則根本不構成利益衝突,「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規定『持股=喪失監督權』」。
而他表示當初質疑曾玟學是因為他收了雲豹相關企業高層的政治獻金,身為一個要參選立法委員的人,這種關係到人民權益的部分,難道不該跟大眾交代清楚嗎?而且資料來源就是監察院帳冊,隨便翻翻就有。
最後他也說到「持股,可以監督;收錢,才會嘴軟。如果有人真相信『立委持有股票就不能監督』,那就是壞得剛好讓財團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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