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今早在臉書發文,透露投票意向,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都提醒他刪文,表示這樣已違法,不過苦苓至今仍沒刪文 。而桃園市議員詹江村見狀,也截圖表示「我是瘋豹,我叫獨孤求告。兩性作家苦苓,你被我檢舉囉」。
詹江村直指對方早上置頂臉書的貼文,已經明顯違反選舉罷免法90之2條,可處200萬以下罰款,你還置頂「罪加一等」。而從詹江村貼出的照片可見,他具名舉報苦苓,「在選舉日當日公然拉票,影響投票」,並附上貼文網址。
其實,根據規定,26日凌晨0時起,便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競、助選與罷免活動,違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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