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月10日三讀修正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增加志願役、義務役待遇,同時也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恢復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示將研議救濟手段,不過總統府今天正式公告修法條文,等同行政院已無覆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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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晚間透過文字說明指出,立法院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卻未指明預算來源、沒徵詢政院意見,也沒有協調可行性財源,除違反「憲法」第70條精神,也有違「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規定。

李慧芝說,行政院將會持續徵詢法律及與法案相關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意見,審慎評估並持續研議各種合法合憲的救濟手段。

立法院會6月10日三讀修正通過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新增志願役加給,未來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發給新台幣3萬元,明定2026年1月1日施行,另外也新增戰鬥部隊加給,提升官兵進入戰鬥部隊的誘因。

至於義務役待遇,現行條文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三讀修正條文新增,義務役現役軍人待遇總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的最低工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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