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在臉書PO文指出,根據憲法規定,監察院本應作為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的機關,超然獨立,行使調查、糾舉、彈劾。結果呢?監察院早已成為政黨酬庸的天堂、政治報復的打手,該辦的不辦,不該辦的卻一路追殺、窮追猛打。

吳宗憲提到,大家都還記得那場荒腔走板的「曲棍球案」,一名依法辦案、毫無違誤的檢察官,只因不起訴的決定不合綠營政治人物的意,監察院就硬要彈劾。法院認定沒有懲戒事由,監院不服提再審,再審又被駁回,監院又再上訴,簡直是一追到底。該檢察官被政治追殺三次,國家資源被任意浪費,更引起人民憤怒:這算什麼法治機關?到底是守法機關,還是東廠打手?

吳宗憲續指,反觀現在,不只前秘書長李俊俋被爆出用公務車載狗去美容,也被踢爆濫用公務車接機、拿外送樣樣來,請問有哪位監委主動調查?更荒謬的是,面對質疑,監委竟說「這是涉己事務,怎麼立案調查?」副院長更在記者會堂而皇之說「既然北檢調查了,我們也『只能』暫時停住」他剛剛在立法院質詢時就明確指出,根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根本沒規定刑事偵查中就要停止調查,反而白紙黑字寫著「不得停止調查」,敢問監察院到底是裝不懂?還是怕查到自己人?

吳宗憲強調,過去監察院也有不只一件彈劾將公務車當作個人用車使用的案例,包括2020年雲林縣消防局長、去年的屏東三地門鄉長,現在換成自己人就全部開始裝聾作啞,不處理、不調查、不聞不問,雙標的本色盡顯,原來你們的「監察權」只是對政敵用的工具、只對異己發威。這樣的監察院,真的還值得人民繼續買單嗎?

這次由國、眾兩黨聯手提出的廢除監察院修憲案,他已在上週五簽署連署,共有31位在野黨委員連署支持,並預計20日正式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感謝黃國昌、羅智強大力推動,他們一步步啟動真正的制度改革。

吳宗憲提到,由於目前世界上只有中華民國採五權分立,五權分立與三權分立各有優點。但多次修憲後,五權憲法在監察權組織部分,早已與當初國父孫中山設計的監察權有所不同。修憲前監察院本是民意機關,有民意基礎,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但81年第二次修憲後,監察委員變成官派,在民進黨用人唯親濫用之下,早變成執政黨修理在野黨的一大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