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毛律師昨天在臉書多次發文分享對蔡語芯事件的看法,她指出,蔡語芯已經被醫師宣布腦死,其實就與死亡無異,不會因為多躺幾天就醒來,繼續搶救只是讓她再多痛苦幾天而已。有人說可以用蔡語芯的錢來保住她的命,然而病患昏迷時根本不能動用病患的錢,必須聲請監護宣告,然後等法院進行裁定,整個流程大概要半年。
巴毛律師認為,閨蜜們說自己是蔡語芯的家人,那她們願不願意支付腦死病患長達半年的無效醫療費用,當初她們應該每人先出100萬元當作醫療費用,再去求家屬不要拔管,「你們是家人,你們敢負家人應該負的責任嗎?」
「隨便拔管可能變故意殺人好嗎」,巴毛律師指出,拔管不是家屬想拔就可以隨便拔,不該把事情說成好像蔡語芯還很有機會救回來,家屬卻故意冷血放棄,拔管必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
1.兩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無法治癒,近期內死亡已不可避免。
2.病患的意願書,或配偶、成年子女或孫子女、父母這最近三順位親屬,一致決定的同意書。
3.通過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巴毛律師抨擊蔡語芯的閨蜜們情緒勒索,「就是一句話!噁心!」、譏諷她們只是「趕快畫濃妝開濾鏡對鏡頭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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