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3月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並將總統提名咨文送到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會4月25日開會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場立委無異議,將此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民黨團後來對此決定提出復議。
立法院今召開院會,該復議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在場立委無人提出異議,決議復議案通過,因此須重行決定,而民眾黨團提案明定該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因此通過。
民眾黨團提案提及,7月3日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7月9日、10日、14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7月9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7月10日及14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立委進行詢答;7月25日院會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總統府今年3月21日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咨文內容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見復後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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