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采葳今天傍晚在臉書發文指出,該廣告違反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以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1條、第43條及108條,無論是在採光、通風或緊急逃生項目上都不合格,廣告被檢舉後,建管處請罷團出具建築師認證可以遮蔽窗戶的證明,並給多30天時間補件,但罷團遲遲沒有補件,所以才成了違法廣告看板,「這面看板之所以會違法,都是罷免團體一手造成,怎麼有臉稱北市打壓言論自由?如果你們依法補件,不就可以繼續懸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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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采葳表示,該廣告4月上架,已違規懸掛近2個月,如果北市府真要打壓言論自由,那在上架第一天就應該拆除,能違規懸掛2個月正是因為北市政嚴守法規和程序,沒想到罷團還有臉說是政治打壓,「我支持北市府依規定拆除違規廣告,不要因為對方是罷免團體就擔心政治效果,市府最重要的工作是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必服膺於政治考量,也不應懼怕罷團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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