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指出,就業安定基金是「為穩定就業、促進勞動力發展、提升就業服務品質」所設。基金用途包括推動就業服務措施、補助就業促進方案、辦理職業訓練等。

許宇甄批評,許銘春將該基金用於舉辦個人演唱會、拍攝專業沙龍照,顯然已違反基金設立宗旨,違法挪用情節嚴重,監察院、檢調卻不敢積極查辦,司法辦藍不辦綠已讓司法公正淪為笑柄。

許宇甄表示,面對外界質疑,許銘春非但不知自省,還拋出「因參加高雄市長初選遭攻擊」的驚人言論,試圖把違法濫權包裝成政治鬥爭,簡直是欲蓋彌彰、自曝其短。參選是個人選擇,濫用公款卻是違法事實,豈能一筆帶過?一個當過中央部會首長的人,竟連最基本的廉政觀念都蕩然無存,還想倒打一耙,令人痛心。

許宇甄強調,監察院至今對此案毫無動作,不禁令人質疑,是選擇性失明?還是刻意裝睡?難道監委的職責,只剩下搭公務車買便當、看牙醫、機場接送?難道只敢拍蒼蠅、不敢打老虎?當一個部長敢明目張膽挪用國家資源,而監察院與檢調卻毫無作為,這不只是執政黨的恥辱,更是司法與監察制度的淪陷。

許宇甄提醒,辦理這類活動的契約對象,以及執行過程,存有圖利特定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行為,也已構成圖利罪,甚至可能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之重罪。檢調機關絕不可輕忽此案,應主動偵辦,釐清權責歸屬與資金流向。

許宇甄痛批,民進黨過去總以高舉改革、清廉自居,如今面對前部長公然違法濫權,不但護短掩飾,還任其甩鍋黨內初選政治鬥爭,這是什麼樣的政黨文化?難道只要披著民進黨的外衣,就可以毫無懼色地亂花人民的錢?

許宇甄認為,政治人物應當有擔當、有廉恥,位高則權重,權大責任深。許銘春既然曾經掌理勞動部,就更應以身作則,如今卻犯下如此大錯,卻連最基本的道歉與檢討都沒有,反而想靠「選舉受害者」的戲碼模糊焦點,這樣的前部長,不只失職,更是失德、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