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3點聲明全文如下:
1.北院裁定的延押理由書中,根本找不到有必要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不僅通篇裁定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更可謂是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2.此外,合議庭竟無視前幾次開庭中,許多檢察官偵訊時透過不正訊問所引導出的筆錄記載,皆在證人交互詰問時一一被清楚呈現不堪一擊,檢方甚至以證人片面臆測之詞作為起訴依據,僅憑「臆測、猜的」證詞來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且多位證人皆證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既是依法辦理,如此「欲加之罪」,怎能以剝奪人身自由之最劇烈手段,延押柯文哲、侵害柯文哲人權。
3.柯文哲前主席已多次在法庭上強調「不可能逃亡,否則台灣民眾黨就毀了。」加上年邁老母親重病、父親後事尚待長子決定處置,更證明柯文哲不可能棄之不顧。儘管如此,北院仍舊裁定延押,一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即認定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對比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如此的雙標,讓人民對司法信任再度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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