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表示,過去幾年由於中央大力補助地方,地方財政逐年改善,以113年度為例,地方財政歲計賸餘各縣市加總達新台幣708億元。行政院主計總處去年8月30日已發文所有地方政府,清楚表示依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應注意事項,若今年度預算審查結果有調整時,就請各地方政府了解,中央對一般性補助款會做審議結果調整。
卓榮泰提及,一般性補助款中,總數雖有2,501億元,但其中3項(教育補助、社會福利、基本設施)定額補助1042億元,至於還有990億元是幫地方增裕財源,而地方財源已大幅改善。990億元部分,請地方從中自刪529億元;1042億元方面,也請地方自刪107億元。如果不足,由歲計賸餘因應,再有不足可舉債,如果還有困難,中央會協助。
卓榮泰指出,若依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明年地方政府會拿走3,753億元,地方政府就更有能力,把今年舉債的部分完全弭平,因此地方政府不會發生任何困難,「也不像他們所說的,要刪減社會福利、基礎設施、教育經費等。」
卓榮泰強調,如果釋憲後能讓《財政收支劃分法》獲得合理調整,且中央政府總預算也能有所緩解時,此部分可以來討論,但目前尚未獲得釋憲最終決議前,只能請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共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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