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8日)發出聲明稿表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秘書長周萬來及相關幕僚單位主管於本週進行專案報告,但立法院長韓國瑜於114年4月1日致函本院各黨團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敬請各委員會召委於邀請周萬來及相關單位主管列席時,應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之規定辦理排案,尚祈諒察。
聲明稿指出,依憲法及立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立法院為合議制機關,為行使立法權,除設有院會外,另下設8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按議案性質所對應之行政院各部會作專業分工,俾協助院會將議案做初步專業審查後,再提報院會公決。
立法院鄭重強調,上開各種會議均配置相關幕僚人員,協助委員行使職權並辦理相關行政事項,基此,該等幕僚人員非立法委員行使立法權之監督客體,各委員會召委不應用專題報告之議程,邀請院會或其他委員會及立法院內各單位之配置幕僚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此觀憲法及立法院組織法已將立院院務行政事項及有關立法委員對職權行使事項予以區隔立法,即足明瞭。
爰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所排定本週各項議程,均已逾越上開法定範疇,故周萬來及各單位相關主管不應列席與會備詢,俾明分際,以彰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