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0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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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總席次為113席,但民進黨佔了51席,因此除非有民進黨立委「反叛」去支持罷免賴清德,否則即便藍白合作也不無法讓罷免案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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