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對此強烈譴責,稱部分藝人甘願成為中共對台統戰,消滅自己國家的棋子,將檢視這些藝人的行為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的情況。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範查處。
吳思瑤表示,她理解台灣藝人在中國發展承受了很大的競爭壓力,尤其中國政治脅迫下不得不然,但縱使能夠理解,還是要喊話並呼籲,台灣藝人都是在台灣這片土地獲得滋養,有台灣人民支持,才有能力站上世界更大的舞台,因此任何發言不要輕易傷害台灣人民情感、國家的主體性。
吳思瑤說,大家都看到中國脅迫藝人、網紅,將這些人利用當認知作戰的工具,這些行為愈演愈烈,愈來愈食髓知味時,台灣政府也應該有所因應,不能眼睜睜看著失控而不採取必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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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坦言,陸委會將檢視這些藝人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的情況,她給予高度尊重,台灣政府在中國進逼之下不能束手就擒。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藝人轉發文章表態的行為共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層次,藝人們可能與中國合作,有簽協議,可能就觸犯兩岸條例33條;第二層次,藝人們可能專門在應和中國時,則很難判定違法。
沈伯洋解釋,如果今天這個唱和中國的對象是立委、公務人員,或是政黨代表,具有一定身分與地位時,應該要有一定刑責,這部份自己也在外患罪的修法中提出新的參考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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