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法院續押三個月 2/15黨主席選舉受矚

北院1月2日晚間三度召開羈押庭,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柯文哲等4人陸續遞狀提抗告;高院11日深夜裁定,駁回4人抗告,續押3個月。台北地方法院於23日上午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到庭。

對於柯文哲遭延押,民眾黨發布聲明強調,柯文哲沒有逃亡之虞,也無串、滅證可能,而羈押是極端限制人身自由的最後手段,民眾黨全力支持柯文哲依法提起抗告以捍衛權利。

為聲援柯文哲 民眾黨11日舉辦「111釘孤枝,拒絕綠色威權,還我司法正義」集會,並號召公民對民進黨與總統賴清德發出怒吼;群眾不畏低溫寒風,齊聚高喊「綠色威權,釘孤枝」口號。

民眾黨19日舉行黨員代表大會,改選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中央委員部分,民眾黨組織部副主任林昭印以37票最高票當選,欲挑戰黨主席補選的前立委蔡壁如,也以第五高票當選中央委員,重返中央黨部。為民眾黨2月15日舉行的黨主席改選,拉開黃國昌與蔡壁如競爭黨主席大位的序幕。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二)與代理主席黃國昌(右二)。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二)與代理主席黃國昌(右二)。資料照片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 高院裁定停審將聲請釋憲

高虹安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遭對手時任國民黨新竹市議員林耕仁召開記者會踢爆,她過去在立委任內,任用李姓男友擔任公費助理,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男友薪資,有涉嫌詐領立法院助理費之餘。當時高虹安回應,她在立法院所聘用的助理,以及支付薪水等相關費用,皆依相關規定辦理,合法合規,絕無以私害公。

案經台北地檢署費時大半年偵辦、於隔年8月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院收到起訴書後,於2023年9月至11月期間,陸續傳喚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高虹安出庭。但高虹安、王郁文皆否認犯罪,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則在出庭時表態認罪。

案經半年審理,台北地院於同年7月26日宣判,高虹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

宣判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被內政部公告停止市長職務,新竹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案件上訴後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2日突然對外宣布,合議庭審視該案事實評價適用的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認為該條文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裁定高案停止審理,審理法官郭豫珍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但高檢署不服,認為合議庭所為停止訴訟的「本裁定不得抗告」之諭知,明顯違背法理,應接受上級法院之審查,請將原裁定撤銷。但22日遭高院駁回確定。

高虹安遭判刑停職,宣布退出民眾黨。新竹市政府提供
高虹安遭判刑停職,宣布退出民眾黨。新竹市政府提供

林姿妙涉貪遭停職 聲請停止處分遭駁回

統計去年一整年因案遭停職的縣市首長,除新竹市長高虹安外,還有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貪與洗錢,宜蘭地方法院去年12月31日宣判,處林姿妙12年半徒刑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其中,她所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已遭內政部暫時停止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判決文指出,檢方起訴稱林姿妙在2017到2019年間,不法金流達7844萬元,但林姿妙辯稱因夫婿過世需要還債,以及要照顧子女及其讀書費用,這是與他人借貸所產生的金流。法院認為當中的4594萬元,確實是林姿妙借貸款項,雖然還款方式不符常情,但無明確的洗錢證據。

法官認為,認為林姿妙虛偽借款製造金流斷點,有3250萬元屬於特殊洗錢,有800萬元是在2018年至2019年、在圖利案發生間存入,判決書指出,林姿妙對這筆款項的說明也與證人夫婦證述不符,因此認為林姿妙財產來源不明罪。

林姿妙因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刑被停職,她不服提訴願同時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停職處分。資料照片。葉先鵬攝
林姿妙因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刑被停職,她不服提訴願同時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停職處分。資料照片。葉先鵬攝

鄭文燦涉貪案第3度出庭 律師團要求延後開庭4個半月遭拒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賄貪汙,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鄭文燦14日第3度出席桃院準備程序庭,期間,律師團再出招,提出希望核對監聽譯文還有錄音檔,還希望調詢4名認罪被告的筆錄,再加碼數學題,算一算監聽譯文比對要6周,被告筆錄126個小時29分鐘,需要3個月的工作時間,因此希望法官直接延後開庭4個半月,被外界質疑是想拖延審理程序。不過遭到法官拒絕,下次開庭時間訂於2月24號。

圖為鄭文燦(中)之前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讀者提供
圖為鄭文燦(中)之前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