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修正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覆議案,全體委員於下午3點5分投票完畢,隨後進行開票,根據投票結果,113位立委投票,,「反對維持本案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共51票,「贊成維持本案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共62票,藍綠白三黨團均票票入匭。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布,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半數,本院決議予以維持。
李慧芝指出,院長卓榮泰在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法的影響中,最關心兩件事。第一,憲政體制是否會因為此次修法而造成憲政權力失衡;如果要調整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力分立架構,應該要循修憲的管道處理,而不是透過修法的方式,增加憲法法庭評議的困難程度,甚至利用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來技術性拖延,致使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這都破壞了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憲政機關彼此應該要有的尊重與信任關係。
李慧芝強調,第二點,是人民的權利是否因為憲法法庭被無限期癱瘓而無法得到伸張;李慧芝透露,在相關的討論會議當中,卓院長不只一次對此表達擔憂,尤其憲法法庭99%的聲請釋憲案件都來自一般國民,國家應該要盡各種努力讓人民能夠獲得救濟,而不是想方設法阻礙人民的權益、救濟之路。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在正式接獲立法院覆議結果通知後,將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為,以維護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