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謝靜慧在105年抗1068號裁定中表示,「在偵查中已依防免勾串之事由,羈押被告,給予檢察官追訴犯罪之便利,檢察官也據此順利的釐清犯罪事實而起訴被告,審判中的法官卻仍然幫著檢察官,繼續以有勾串事由羈押被告,不僅有接棒偵查,延續以往遭國人及社會詬病的職權調查主義的司法文化,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外,更可能是對檢察官偵查不利的一種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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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然而同樣一位審判長,在面對柯文哲案的抗告審判中,卻做出了180度轉彎的完全不同見解,著實令人驚訝,「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
挺柯的「不禮貌鄉民團」昨晚也針對此事在臉書發文,柯案已經起訴了、證詞也完成了,更不是殺人放火的案件,結果「同一個高等法院法官卻支持檢調繼續押人。原來擋到綠營財路,比殺人放火更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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