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的貼文,聴說被罵翻了。」謝長廷表示,自己對於類似漫駡並不陌生,畢竟他曾多次為舉世滔滔皆曰可殺的被告辯護,像是:例如40多年前大家都很熟悉的美麗島事件,以及29年前被稱為世紀大騙案的宋七力事件,此案歷經13年訟累,起訴書証據一一被推翻,最後宋七力和幹部通通判無罪,另26年前張素貞(陳進興太太)案最後殺人證據不成立,結果也改判9月的幫助脫逃罪。
「每次都頂著漫駡,這是我的一貫信念—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證據。」如今為了維護基本人權,謝長廷決定再度發文,強調自己這次並沒要替柯文哲辯護,他只是想表態起訴書「證據薄弱」,「批評我的人應該證明『證據不薄弱或證據很堅強』才符合邏輯,而不是漫駡我替壞人開脫,這是莫須有的抹黑。」
透過謝長廷28日臉書發文可見,當時他寫道:「任何人把柯文哲的起訢文件讀了後,相信一定對政商的複雜關係印象深刻,而心生反感,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尤其在押人四月之後,交出如此起訴書,未來發展可以預見必然爭議迭起,牽動政局變化。」
謝長廷提及,日本刑事起訴定罪率相當高、都在九成以上,且貪污罪起訴定定罪率更高達99.9%、幾乎是被起訴者必然判有罪,因此起訴內容有相當高的公信力;反之,台灣犯罪起訴定罪率號稱80%,但過去以來多靠票據犯、逃稅、酒駕、毒品等證據明確之案件拉高平均數,若單就貪污犯罪而言明顯偏低,尤其是政治人物貪污罪部分,「我當市長的時代,記得才只有三成,這份起訴書算是符合當年台灣的司法標準,但距離理想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最近法務單位公佈一項資料說最近十年貪污犯罪起訴定罪率也有七成,即使如此,三件有一件無罪,公信力也值得檢討。」謝長廷直言,在台灣有時被起訴並不是因有罪、而是因輿論認為有罪,所以製造「輿論審判」也變成法廷鬥爭的重要一環,「幾乎所有被告都會喊寃,有的真寃、有的假寃,社會都是半信半疑,結果是假寃佔便宜,真寃的倒霉,所以司法公信力低落,也是社會亂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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