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舉例表示,在精省後,中央承接許多原來的省政府業務,例如屏東縣現有的公立高中職原為省立學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後,這些學校的經費是否改由屏東縣政府負責?屏東縣眾多的農水路更新經費,每年光是透過他向中央爭取的就高達近二億元,這些過去是省水土保持局等單位負責,未來是否改由縣政府負擔?若把一些支出項目釐清,屏東縣政府所多出的134億元,恐怕入不敷出。
鍾佳濱表示,他不反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改,但看到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通過後,從各界的反應,就能夠理解這部重要法案,為什麼上一次修正是在民國88年(精省),之後就沒有再修了;他說明,原因其一,當年修法的原因,在於精省後行政層級減少,財政分配的結構不同,不得不修。
其二,之後修不動原因,在於每一次新的計算公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垂直分配,一方分配比例增加必然另一方分配減少,這種情況還好商量;更麻煩的是,縱使地方政府分配都增加了,但在水平分配時,增加較少的縣市,必然抗議,尤其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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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表示,不管計算公式的指標怎麼設計,包括人口多寡、土地面積大小、公司營業稅貢獻高低…等,每個項目都有它的理由支持,但只要公式算出個別的收入金額,彼此相較之下,少的一定不滿意,於是各項的權重佔比再調整,重新計算後,又再吵一次,如此周而復始,新版當然永遠修不出來。
鍾佳濱指出,這次能夠修法成功,不只是國民黨與民眾黨間談妥交換條件,真正的原因在於,國民黨的版本將財劃法中,規範所分配到的收入,應該用於哪些支出項目的附表給刪除了,於是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們,就像是辦理遺產繼承的眾子孫,只看到白花花的鈔票存款,沒想到同時要支付帳單債務;也正因為這樣,國民黨智庫提供的版本才會一再推陳出新,分配的計算公式一再重新調整,直到院會二讀會當天,還在提出更新版。
鍾佳濱強調,這種只看收入、不問支出的修法模式,固然讓各地方政府陶醉在搶錢成功的喜悅中,而且以國民黨佔大多數的地方首長,還可以向民眾邀功;但是,支出面的項目沒講好,要等到日後付帳單時,大家再來大打出手、大鬧一番嗎?現在國民黨地方執政縣市占多數,在欠缺配套措施下,急著向中央搶錢,未來如果國民黨縣市長人數變少了,是否又要重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