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戒嚴一事引發世界關注,根據外媒報導,當地國會昨日晚間一度遭軍警封鎖,導致議長及議員無法前往開會,而尹錫悅此舉也被認為是一種總統反制在野黨的非常手段。

不過,台灣國會有藍白杯葛總預算、通過毀憲亂政的「擴權法案」,甚至更企圖通過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以及許多人質疑在野黨「親中亂台」等亂象,為何不也比照南韓發佈戒嚴令呢?對此,黃帝穎律師點出我國目前「做不到」的兩大法律理由;

1、台韓戒嚴法律程序不同
台灣總統欲發布戒嚴,則必須先經國會通過或追認才會合法生效,這和韓國程序完全不同,對方發布戒嚴是國會過半否決才失效,因此外媒報導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為了避免戒嚴令被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

2、台灣戒嚴法明文「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
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在遭受中國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發生」,因此韓國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

「所以,台灣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目前無法援引韓國戒嚴的非常手段,還是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黃帝穎律師表示,即便是例外之急迫情況,例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這仍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等方式讓毀憲惡法不生效,此時藍白回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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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短命戒嚴風波 中、俄與北韓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