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自由時報》報導,官員解釋,實務上,公務員被記1大過,就不能領年終工作獎金,而謝宜容已被記2大過,且公務人員要領年終工作獎金,要12月份還在職,謝已被免職,若謝沒有提救濟管道,就是塵埃落定,領不到年終獎金。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公布「2024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本次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放時間為春節前10日,也就是2025年1月17日。外界也關注,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及霸凌輕生案,被記2大過免職,其是否能領到公務員年終獎金?行政院人事總處官員表示,現階段不在發放的對象。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自由時報》報導,官員解釋,實務上,公務員被記1大過,就不能領年終工作獎金,而謝宜容已被記2大過,且公務人員要領年終工作獎金,要12月份還在職,謝已被免職,若謝沒有提救濟管道,就是塵埃落定,領不到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