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表示,站在憲法保障參政權的立場思考,牽涉到罷免權門檻的版本都有重新思考的餘地,首先要附上身分證和影本,這就牽涉到個資保障,尤其現在詐騙情形相當嚴重,民眾會因擔心受騙、個資外洩,而不願意參加連署。
李進勇接著說,至於罷免票數要高過選舉得票數,這點必須要更慎重考量,因為從選舉投票到罷免投票,中間至少要經過一年半以上,這段時間人、事都會有變化,一年半以前的民意要改變一年半以後罷免時的民意,這樣的基礎是否允當?實在是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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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補充,選舉投票與罷免投票,無論是就候選人的人數、當選人的人數,以投票率來講,基礎都是不同的,把基礎不同的兩個數據擺在一起比較也是不合理的。他強調,因為事涉公民參政權,應該要審慎考量,並要更多更多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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