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9日,法務部發函預告,將刑法第288條懷胎婦女墮胎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當中的罰金,提高到8萬元以下。

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分別發出聲明,抗議法務部倒行逆施,不思廢除墮胎罪,反而逆國際趨勢而行加重相關罰金;為落實性別平等價值、符合「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公約(CEDAW)」之規範,婦女團體爭取廢除刑法墮胎罪多年,然而法務部從未提出草案,如今卻提出修法將刑法墮胎罪罰金提高至26倍以上。婦女新知基金會發出之聲明開放團體與民眾連署,不滿四天即收到超過3,500個連署回覆,截至11月4日11點,已有36個民間團體、3,723名個人連署(持續邀請中),許多民眾留言表示不敢置信台灣的刑法還有墮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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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分別發出聲明,抗議法務部倒行逆施,不思廢除墮胎罪,反而逆國際趨勢而行加重相關罰金。范雲辦公室提供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分別發出聲明,抗議法務部倒行逆施,不思廢除墮胎罪,反而逆國際趨勢而行加重相關罰金。范雲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也在記者會中表示,法務部本次修法,雖以CEDAW為由,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四天,就引發近4千位個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

范雲強調,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

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

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

范雲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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