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邀請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報告並備詢。洪申翰質詢指出,有人權團體及多位僑生向他反映,僑生來到台灣後,護照及居留證等重要證件,遭學校以擔心學生弄丟為由扣走。洪申翰痛批,學校行為恐涉及人口販運等違法行為,且竟然還在持續發生。
徐佳青回應,此狀況確實有發生,但其實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早期曾發生過學生被仲介來台,學生拿了錢就跑;她也強調,她不支持學校扣留護照做法,現在也在調查當中。
洪申翰說明,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定義的不法手段就包含扣留重要文件,《護照條例》也載明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洪申翰並拿出內政部移民署於2017年的函釋,上頭清楚寫道,學校任意扣留護照有觸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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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產攜專班來台僑生,在學校上課之餘還有「實習」及「給付」關係,洪申翰批評「國際人權團體會指控你們是否在製造奴工?」
徐佳青回應,就她所知有兩間學校有扣留護照行為,僑委會也有去函了解,也與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教署反應。
洪申翰強調,僑委會是僑生的主管機關,要保護的對象被用系統性的方式扣留護照。徐佳青再回應,她不支持學校作法,並認為學生真的要拿回護照也不是困難的事,可能是部分學生來台以前有向學校借貸,學校擔心學生無法償還,但她強調,也不該用扣留護照的手段,僑委會將加強與學校溝通。
洪申翰再指出,無論任何理由都不應扣留護照,尤其現在已受國際人權團體注意,若這些學校不願意停止類似行為,僑委會應採取相關措施,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絕對不是扣完護照,現在有人來要就裝沒事還回去而已。
洪申翰也表示,他心知肚明學校做這些事情的原因,絕對不只單純在就學的關係,更多其實是在實習的關係上,並要求僑委會年底前清查所有參與產攜專班的學校,是否有類似狀況,並追究相關責任。徐佳青也表達同意。
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也表示,這件事情不能等閒視之,沒有任何理由扣留他人旅行文件,哪怕是與金錢相關都不可以。並責成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後行文至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協請至各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