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22年謝國樑擊敗民進黨候選人蔡適應當上基隆市長,沒想到選後不到2年就遭基隆公民團體「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在今年3月8日正式提出罷免,第一階段共收到9千餘份聯署書,並於5月4日通過提議門檻;第二階段則在5月12日展開,7月5日「山海公民拆樑行動」送出4萬3000份連署書,最終中選會在8月16日宣布罷免案成立,今天(13日)上午8點起開始投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投票若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中選會統計,基隆市選舉人人數為30萬7913人,加上後來基隆人口增長,因此需要7萬7700票才會成立,反之同意票數未達則為否決,謝國樑到2026年任期結束前任何人均不得再提罷免。
基隆7個行政區共設置283處投票所,中選會提醒投票人,記得在時間內攜帶身分證、印章和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另外,當天除了公務外,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人也不能將罷免票攜出投票所或將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以免觸法。
中選會強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今天(13日)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以外之人,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今天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論是以直接或間接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之進行者,或是有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諸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其情節輕重,依刑法第142條、第147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等究辦。
延伸閱讀:謝國樑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