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選任辯護人今日稍早發布聯合聲明、確定不抗告,三點內容如下:

一、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羁押禁見之裁定(113年度聲羁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辩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辩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確定不提抗告。彭欣偉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確定不提抗告。彭欣偉攝

律師林智群對此指出,從這份聲明可看出兩大重點:第一,律師很想提抗告、也一直想說服他,但柯文哲堅持不要,因此律師只能尊重;第二,柯文哲的意思是反正不抗告,這兩個月就讓你押,請地檢署趕快查清楚來還我清白。

不過,林智群認為柯文哲還是太天真了,「羈押程序啟動很難,一旦啟動,就是一直續杯到起訴為止,甚至在一審判決出來前都不會放人,押兩個月就放人,可能性不大」,且律師一定知道這個遊戲規則、也一直在勸他,但基於當事人不想提抗告,他就只能尊重,「至於不要為難法院,那個就是場面話,抗告也是向法院(高等法院)提出,沒什麼為難與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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