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經過檢、廉搜索,被警方逮捕送進地檢署偵訊後,至2日走出法院時,前後歷經69小時總算「暫時」脫身,但過程中,北檢的偵辦過程屢受質疑。

凌濤指出,柯文哲涉嫌圖利、貪污,不同於鄭文燦案,有具體金流以及監聽譯文。京華城案雖頗有爭議,但檢調並未掌握對價關係及金流事證。對比台南市長黃偉哲市府光電弊案,涉嫌圖利業者91億還能全身而退,檢方標準為何不同,外界都非常好奇,懷疑檢方「證據不夠,為押而押」。

他也提到,在偵查過程中,有特定親綠媒體,報導陳佩琪在ATM存款大額現金,卻講不出與京華城案有何相關。此事若為假,針對報導及言之鑿鑿的引述,事實查核中心及NCC應啟動假訊息調查;若為真,北檢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凌濤質疑,「這些非基於事證的放話做法,能說服大家北檢依法行政?」

凌濤續指,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被民代稱為「關鍵人士」,北檢一次傳喚到案說明都沒有,此外,北檢誤導台北地方法院,聲稱京華城案關係人、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畏罪潛逃」,遭到當事人打臉,表示之前根本未被傳喚,現在才緊急補破網。

「這些人理論上都是重要關係人,北檢不先處理,卻直接逮捕、聲押柯前市長,是否有人給予壓力?」凌濤強調,調查、起訴,本就是檢察官的職權,但必須基於證據,無所偏頗,北檢這次的做法,讓外界殊難相信沒人下指導棋,期盼檢方能堅守司法公信,澄清外界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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