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防部說明「漢光40號實兵演練及萬安47號演習」,各地區於演習當天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下午2時至下午2時30分,由地方政府及參演的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國防部表示,萬安演習配合漢光實兵演習,於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依照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的順序實施演練。除實施人、車管制外,也將發布「飛彈、火箭攻擊台灣特定地區」的空中威脅告警訊息

國防部說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內容為「萬安演習防空警報,飛彈/火箭攻擊台灣OO地區,請就近避難。「Air Defense Drill,Incoming missile /rocket threat. Seek immediate shelter」,同時將在告警訊息中附帶網路連結,讓民眾點選了解臨近的避難設施。

內政部指出,明天22日在中部7縣市實施演練,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23日為北部7縣市,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24日為東部及外離島5縣市,包括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25日為南部3縣市,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其中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內政部提醒,萬安演習時段內,高鐵與台鐵各車次列車均維持正常行駛,車站售票及旅客進出閘門也正常作業,但車站聯外接駁公車、快捷公車及排班計程車,以及接送旅客的親友車輛等,都將配合交通管制暫停行駛,並依民防人員指引避難。

內政部強調,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站及民眾,都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的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安演習22日至25日依照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的順序實施演練。警政署提供
萬安演習22日至25日依照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的順序實施演練。警政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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