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提高罷免門檻!黃暐瀚表示,跟大家談時事、聊政治,很少直接對公眾議題表示明確意見。有關「罷免門檻提高」這個修法,他明確表示反對。
黃暐瀚說明2大理由,首先目前罷免規定,完美呈現這個機制符合現實,1/4公民數的門檻,不至於濫罷、亂罷。仇恨值不高,地方經營認真的民代或首長,不會被罷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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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2,若提高成「罷免票數須高於得票數」,將使得罷免權被閹割,形同「鳥籠罷免」,再無一人會被罷免成功。(因為選舉的投票率,遠遠高於罷免案的投票率),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出「罷免票數需高於得票數」的修法建議,理由是「這樣才不會被隨便罷掉」。所有論述「謝國樑得票九萬六,罷免只需七萬六,公平嗎?」的質疑者,是否知道,當年陳柏惟「得票11萬2千票,罷免票僅7萬7千票,就罷免成功」?
陳柏惟當年被比自己得票少三萬五千票的「罷免票」罷免成功時,國民黨的回應是:「這是台灣民主的勝利」!
黃暐瀚說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權利,目前罷免的相關規定與門檻適當,反對修法提高!(許宇甄的提案,藍營已經於上週,緊急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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