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提出覆議案,並提出7大原因,首先是沒有實質討論、過程有瑕疵,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法律正當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針對覆議的最新進度,以及立法院是否會在6/18日處理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於立法院受訪表示,相信總統一定是在很審慎的檢視行政院所送的咨文中,所羅列的所有覆議理由與內容,一定會在適當時間做出決定。到目前為止,行政院還沒有接收到總統府的相關來文,一旦進入到程序,只有完全依照程序,正正當當、自自然然的去面對覆議案。

卓榮泰提到,至於其他的活動,包括黨務他不便多說,但要顧慮到整件事情發生的過程,以及到現在民意的反應;至於立法院程序,「我當然完全尊重立法院所做的任何決定,我也希望有機會、有時間能向委員們更清楚表達行政院的立場」,兩院再度啟動憲政秩序的互動,這也是國人所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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