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一開始就表示覺得非常遺憾,國民黨有很多標語說是要查弊案,但是弊案是檢察官、監察院在做的事情,為什麼立法院要開始做這種調查,再來,立法委員有沒有能力做這個調查。

沈伯洋也說:「弊案認定的標準是什麼,我們是要根據於事實,但問題是現在按照這一部法律的標準,我們要怎麼認定弊案大家知道嗎?是舉手表決。我們舉手表決誰多數就可以認為這是弊案,這怎麼會是一個民主制度會發生的事情,這只有在在中國才會發生。」他也強調:「反貪腐、查弊案,喊最大聲的人就是習近平啊,所以習近平用反貪腐、用查弊案的方式,做政治的肅殺、政治的追殺,他的目的跟弊案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這一部法律最重要的可怕的地方。」

另外他也提到一個重點,這一部法律裡面,並沒有弊案2個字,也沒有重大公共利益這幾個字,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從頭到尾根本就不是以弊案為限定做出發,調查的範圍是寫相關議案,而任何事情都可以是相關的議案,這就是這個法條最大的問題。」

最後沈伯洋更指出,民眾黨不斷的去強調說有做實質討論,但是黃國昌委員在這一部法律的逐條的發言總共講了25秒、106個字;協商的時候只講了172秒、635個字;從頭到尾只講了197秒、741個字,連他女兒打電話給他都講得比黃國昌還多,這個怎麼可能可以叫做實質討論,所以他還是堅持必須要退回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