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上午以「認事實,不認顏色!」為題,在臉書提出對蕭美琴被傳帶私酒一事的看法。他提出「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中規定,駐外人員回台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若是形同「私菸案2.0」,蕭美琴被質疑的23瓶酒,總價值為3萬6千元,若要私賣,「一個副總統當選人可能嗎?」讓他當下就覺得情節離奇,「一聽就覺得怪」。
黃暐瀚認為,若說蕭美琴運回的是整個貨櫃,內有幾百箱的私酒,並且總價可能逾千萬,「你說拿去賣,我就覺得不意外」;但若總價為3萬6千元的23瓶酒,帶回台灣後「大概也只是喝掉」,或者拿來宴會用或餽贈親友,他推斷,作為一名副總統當選人拿去變賣的可能性是低的。
他認為,難怪府方高層跟外交部初步懷疑這是「認知作戰」。因為之前有過私菸案的例子,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得冷靜地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才能得答案。
他並說,關於蕭美琴傳帶私酒回國一事,財政部和外交部都對外說明,蕭美琴的酒品提供了清單,外交部出公文請求寫的是「免查驗」,而不是「免稅」,「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一切照規矩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謝宜容巴結部長送「3萬愛馬仕絲巾」?他查出真相毛骨悚然:為何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