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明(25日)將審查傅崐萁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柯建銘今早斥傅違反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由立委提特別條例是違法違憲,委員會表決也沒用。

對此,傅崐萁批評民進黨選完集體失憶,為擋而擋,犧牲交通民生法案,他強調自己所提的「花東快速道路」、「國道6號東延」及「環島高鐵」等3項特別條例,不是國民黨的專利,包括蔡英文、蕭美琴、乃至今年民進黨花蓮台東立委候選人,都支持上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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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說,以前柯建銘立委在野時,支持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500億,現在卻說花東建設條例違憲,奉勸柯不要一直換腦袋、換立場,甚至亂引用憲法,造成社會大眾誤會;一日生活圈交通建設,全國人民引頸企盼多年,連交通民生法案都擋只會讓全民看破民進黨手腳。

針對柯建銘指其提案超出憲法賦予立委的權力,且違反憲法70條及大法官釋字319號解釋等,傅崐萁則說,「預算案」與「法律案」本質不相同,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其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而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是針對預算案而言,非指法律案。

傅續指,至於釋字第319號,從頭到尾都在解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處理辦法之限制規定違憲?」與交通民生法案更無關係。他認為所提出的3項特別條例草案,非但沒有違憲之虞,增加預算也不是沒有前例。

傅崐萁列舉,離島建設條例(108年4月26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8年8千8百億元預算(106年7月5日)、花東地區發展條例(100年6月13日),也均曾於總預算外再編列預算支應或寬列預算補助。如此重要的「三大交通民生法案」,全國人民都引頸期盼,請民進黨真的不要再找理由一拖再拖,一擋再擋。

傅崐萁提到,蔡英文2016年說「持續改進東部交通,讓台灣其他地方的人能夠經常想到東部,讓回家的路更完善更安全。」2020年總統大選前,民進黨由時任交通部長林佳龍親自執筆,提出交通白皮書「西高鐵東快鐵」實現全台6小時的一日生活圈。2024年民進黨花蓮立委候選人張美慧、台東立委候選人賴坤成,競選公報都公開承諾爭取興建「花東快速道路」,這麼多民進黨人支持花東快,「柯總召,你都沒看見嗎?」

傅崐萁也援引行政院長陳建仁3月15日受訪內容,「政府對於花東建設的規劃等,都在進行過程中,這是朝野共識,一定把花東交通建設做更好,更重要的是他很感佩韓國瑜爭取花東人民的福利,行政院一定依照憲法規定的權責來辦理,該由行政院編預算執行的一定責無旁貸。」傅崐萁呼籲柯建銘,「陳院長的承諾就是民進黨的承諾,希望民進黨政府別再對全國人民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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