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表示,高等法院宣判,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在擔任立委期間,其辦公室主任林廷霖侵志工,林奕華作為雇主,需連帶賠償123萬。

范雲回憶,當事人在事發之後,曾向她的辦公室求助,因為當事人向林奕華申訴,林奕華不僅拒絕見面,也拒絕表達歉意,甚至在法庭上,企圖撇清跟前主任的關係。

范雲斥林奕華傲慢、甩鍋,對受害女志工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受害女性的痛苦與眼淚,難以言喻,只能說令人非常不捨。如今,此案終於在法院有階段性的進度,被害人也終獲遲來的正義。

范表示,過程中,林奕華不斷卸責或袒護她的前辦公室主任,一下說加害人事發當時已經離職,一下說被害人求償金額太高,這些都被高等法院一一打臉。

范雲根據法院判決指出,林男請辭後繼續擔任林奕華的志工,並於2019年5月繼續穿著印有『林奕華』名字的背心陪同她出席公祭場合,仍擔任林奕華競選團隊成員,並持有服務處鑰匙仍可自由進出。

范雲也將矛頭指向蔣萬安說,過去逃避回應同黨性騷立委就算了,現在如何看待自己的副市長逃避、卸責發生在自己辦公室的性侵事件,「我們能信任市政府這樣的領導人,會認真看待市民遇到的性別暴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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