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上廣播節目專訪,被問及目前的責任區在新北市,令人聯想是否計畫投入2026新北市長選舉?他回應「我不敢說優先,但一定是選項」,他曾與柯文哲建議,2026民眾黨在六都皆應提出候選人,因此他自己也無法置身事外,「最後去哪裡選?如何佈局?我尊重柯文哲主席與黨中央的決策」,參選新北市與否可能有變數,「但新北絕對是選項」。
而主持人黃暐瀚問及,黃國昌應可以選台北市,台北市民會喜歡他,但黃國昌卻笑說,還是讓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優先,自己也會一定是挺黃珊珊。
對於民眾黨設下「兩年條款」,若2026縣市長選舉在11月投票,12月交接,黃國昌若當選,是否在12月才會辭去立委職務?黃國昌回應,誰說一定要帶職參選,若確定參選,自己應在2026年2月1日辭去立委職務,要選舉就認真選。
隨後黃珊珊在民眾黨團記者會被問及參選規劃時表示,現在他們都是立委,就把立委的工作做好,各立委也有各自認養的選區,每個選區都是我們要經營的地方,所以不會是某些人特定要做什麼,是把現在的事情做好才有將來。
黃國昌也在一旁補充道,民眾黨每個不分區立委都有責任區,不僅要做好國會的工作,也要經營好選區,既然建議未來2026在重要縣市,包括六都、嘉義、新竹都應該自推人選,他作為民眾黨的一份子,黨有需要,他當然是義不容辭,至於哪個選區都言之過早,而在此邏輯下,新北市是否為選項之一,答案當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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