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斯綱指出,內政部昨指出,三組正副總統參選人均符合內政部相關規定,但是否有其他國籍,則不屬於內政部執掌,直言內政部指示形式而非實質審查,有點推卸責任。內政部跟中選會應把相關證據拿出,才能平息爭議,蕭美琴國籍申請證明資料是出生那一年還是2000年準備從政的時候。
李德維則秀出蕭美琴過去受訪言論,稱蕭自己在日本出身,從小只有美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護照,幾乎跑斷腿,一再碰壁,其中很重要的一段是,2002年2月1日蕭就任立委前,已經申請放棄美國籍,拿到立委就任書就立刻宣示中華民國國籍;李德維呼籲內政部應該公佈蕭何時成為國民。
李德維指出,民進黨現在有似是而非的說法,因蕭的父親蕭清芬是中華民國國民,按照《戶籍法》就具有國民,但蕭美琴當年在日本出身,母親是美國籍,蕭應該是出身在日本就具有美國籍,再按照蕭的說法,蕭沒有中華民國籍,蕭清芬沒有幫蕭美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
李德維表示,希望內政部、中選會應將蕭美琴何時出生、回到台灣、何時申請中華民國國籍,這裡面有無貓膩都應該公開,尤其當年中華日報報導「華裔美籍的蕭美琴考上省南女」,就有可能是蕭有中華民族血統,但國籍是美國人,要求內政部戶政司應提供相關事證,也3問蕭美琴:為什麼曾說自己只有美國籍、為什麼曾要為申請國籍奔走、為什麼拿不出擁有國籍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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