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說,關於國籍她有三點說明,第一點,我從來沒有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所以沒有回復的問題,第二點,我因為母親是美國籍,早年確實有美國籍,但我的美國籍早在2002年就放棄了,相關資料都有,我選過多次立法委員,也已經過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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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說,第三點,在2000年在總統府上班時有很多討論,是因為我國的國籍法與戶籍法有不同的身分與規定,可能很多人搞不太清楚,有國籍沒戶籍,在台灣的入境或工作,在待遇上有很大不同,但我在擔任僑選立委的當天就取得中華民國身分,這些問題在我進入立法院以後都獲得解決。
蕭美琴說,這次競選總部一直在催促我回來參選,我就請他們是不是先把我們的身分查清楚,只要有問題你們就趕快找別人,他們從頭到尾都查得很清楚,所以大家都能很有信心促成我和賴清德投入這場選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昨天表示,2000年時,蕭美琴曾自曝,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蕭美琴這段話也自曝「在當時她應該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則表示,民進黨至今只澄清她已在2002放棄美國籍,卻完全沒有對回復國籍的問題釋疑,要想參選副總統的人,對這樣最根本的法律問題,拿出證據,說清楚講明白,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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