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巨蛋孵了多年,直到昨天才正式啟用,柯文哲的競選總幹事黃珊珊今指內政部卡蛋1年多,「不然2022年底早就可以啟用」 ;國民黨議員秦慧珠則指,大巨蛋過去這8年,前7年是柯文哲在卡,最後1年則是內政部卡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駁斥此說法,強調大巨蛋在規劃及興建過程中,就是作為上萬名公眾共同觀看及參與運動賽事的重大公共建設,攸關全民安全,政府本於權責,過程中必須慎重把關,內政部並將責任推給柯文哲,過去柯市府將大巨蛋視為弊案,提出「7項基準」要求落實,導致全案停工5年;後又有大巨蛋增加地下1層為避難層認定問題,過程中柯市府不僅拖延,立場更是反覆,使本案又延宕近8個月。
國土管理署解釋,過去柯市府將大巨蛋視為弊案,在查獲大巨蛋工程現場未按圖施工後,在2015年5月20日勒令停工,並要求落實現行都市防災審查法規並無的「7項基準」,後來其中3項與防火避難性能評定相關,由台灣建築中心納入性能評定,其他4項涉都市防災議題,由當時的營建署請北市府本於都市設計審議機關權責自行核處,經北市府都市設計審議要求地面層退縮空間,再經台灣建築中心評定,才完成大巨蛋變更設計,2020年8月7日北市府才同意復工,大巨蛋為此停工5年。
國土管理署指出,涉及大巨蛋「避難層的認定」部分,柯市府過去認定避難層僅在地面層,直至2021年3月5日卻改變認定,發文詢問避難層是否可不限在地面一層,當時的營建署在2021年4月8日即回文通案解釋,只要符合立法意旨,避難層本來就不限地面1層,但北市府仍拒絕進行本案避難層的實質認定;2021年9月29日,營建署再次發函給台北都發局詢問,是否同意大巨蛋以地下1層作為避難層並請提出說明,遲至2022年2月初,遠雄公司補正資料給台灣建築中心,均未見由柯市府針對避難層認定及立場改變的明確說明。
國土管理署重申,大巨蛋案在審議過程中,中央一直有釋出善意,表示只要柯市府能完整說明及確保大巨蛋公共安全無疑,也會協助其儘速完成相關評定作業。但當時避難層認定標準前後不一是最大問題,中央必須依法制受理審查及要求說明,以善盡維護公共安全職責,審慎把關及完備認可的行政程序,卻被刻意扭曲為「中央卡蛋」。且柯市府在面對避難層認定爭議問題及主管機關應負起應有的認定責任時,都採取延宕及實問虛答的態度,但又把處理時間通通算給中央,這實在有失公允,真正卡蛋的其實就是「當時的柯市府」。
國土管理署表示,大巨蛋案除向台灣建築中心申請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外,還同時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免適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排煙設備的規定,申請範圍涉及體育館人員避難逃生的路徑三處下沉式廣場審查要求設置的排煙設計,與該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案互有關聯。
國土管理署強調,大巨蛋案是國人關注的重大公共建設,該工程案2項認可申請案在內政部同時進行中,其中涉有相同處所的排煙設計,需確保2項認可核定內容及書圖應一致,內政部秉持審慎態度予以協助,這與現行臺北市政府需通過消防竣工檢查後,才能核發使用執照的處理態度相同,內政部依法行政,以維護大巨蛋避難品質。
反觀,本案實際耽擱的時間,其實是在柯市府要求勒令停工的那5年,及避難層無法本於權責認定的那8個月,這些過程不是用一句中央卡蛋,就能輕易帶過。
國土管理署強調「生命安全無價」,大巨蛋案審議過程,中央皆依權責辦理為民眾及場館安全把關,台北市政府也正式開放此場館讓民眾入場參加運動賽事,國家能擁有一個安全又符合國際標準的大型室內體育館是全民之福,也期望更多國際賽事能來到臺灣的大巨蛋舉辦,也能拓展臺灣國際能見度,促進國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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