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27日拋出藍白協商期間,有人開價2億美元要求他當副手;柯競辦發言人陳智菡稱國民黨很清楚這個人,有掌握證據,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趙少康駁斥「國民黨沒錢」,柯辦今早就此批國民黨兩面手法,各種消息線人、掮客遊說,全國同胞看得很清楚,同時透露針對該名掮客確實有名有姓、有名片。

律師黃帝穎今天表示,喊價就構成犯罪、柯文哲應供出犯罪者,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公開指控,有人喊價2億美元要他擔任副手。柯辦發言人陳智菡更具體指出,相關消息是從國民黨方面傳來,但藍白都要講清楚,柯文哲與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都有義務舉發犯罪配合檢調查賄。

黃帝穎指出,依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規定「搓圓仔湯」的要件包括「行求」,依據最高法院見解,有人喊價2億元美金要柯文哲當副手,這不需柯文哲允諾,也不用等到「交付」,只要喊價就構成犯罪,最重10年徒刑。

黃帝穎說,《選罷法》中規定的10年徒刑白紙黑字,柯文哲不敢揭發犯罪者在心虛什麼?《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黃帝穎強調,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77號刑事判決要旨,所謂「行求」,指行賄人自行向對方提出賄賂或不正利益,以備交付,祇以行賄者一方之意思為已足,不以受賄者之允諾為必要。

黃帝穎也提到,自己今天中午也為此陪同親綠立場鮮明的民眾黨黨員陳延昶(486先生)赴台北地檢署具狀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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